行業資訊
1.執行報告分為:年度執行報告、季度執行報告、月度執行報告。
2.企業應提交哪些執行報告,都在排污許可證副本里予以載明。
3.一般來講,各類型執行報告提交的時間如下表所示:

注:
持證不足10天的,無需提交當月月報;
持證時間不足1個月的,無需提交當季季報;
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月報和第四季度執行報告可不單獨提交,并入當季季報和當年年報。
排污單位應確保提交的執行報告填報完整、真實和合規。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發生停產的,排污單位應當在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中如實報告污染物排放變化情況并說明原因。
上一篇:排污許可執行報告注意事項